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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南市法院首次远程审理民事案件 提高审判效率

  3月20日上午,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运用远程审判系统,审理了一起民事案件,这也是济南市法院首次远程审理民事案件。

  上午9:30,闪电新闻记者在庭审现场看到,远程审判法庭跟传统的法庭相比,在格局上是一样的,但是多了一些不同的设备。首先在墙上挂了4台显示屏,同时也能看到房间内有非常多摄像头 。在今天上午的远程审理中,被告并没有出现在法庭,

  而是身处在26公里以外的看守所。通过远程诉讼系统,就可以把法官、原告、被告都连接在一起。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 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肖葵告诉记者,当事人虽然在看守所羁押,但是通过远程审判,感觉跟面对面的开庭审理没有多大区别。“当事人的发言语言很清晰,看到的证据也跟看到原件儿一样清楚,充分的保证了当事人的诉讼权利。”

  在庭审现场记者还注意到,桌子上有一台特别的仪器,叫做证据展台。只要把证据文件放在展台上,对方就能实时的看到证据的情况。肖副庭长告诉记者,被告身前有两台显示屏,可以看到现场的庭审情况、庭审笔录以及证据文件。如果被告认为有问题,可以随时纠正。

  济南市天桥区人民法院信息中心主任李兴然告诉记者,相比传统的审理,远程审理具有非常多的优点。“一是不用被告人再出入看守所了,这样可以避免安全隐患。二是降低了被告人押解途中的风险,三是不用警车往返押送,缓解了交通压力。四是提高了审判效率,减少了诉讼周期。”